新《公司法》下的 8大转变
来源:欣飞财税咨询河北有限公司 时间:2024-07-19 浏览量:167次 一、股东出资要连坐如果实缴期限到了,有股东缴齐出资,有股东没缴齐,那么其他股东也有责任帮这位股东缴齐出资。所以一定要找到有责任心的合作伙伴。
二、股权卖了责任还在
老股东注意,若把没实缴的股权卖了,后续如果新股东实缴不上,老股东还是有责任履行出资义务。
三、慎填注册资本金
新《公司法》规定注册资本金要在5年内实缴,而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,有提前缴足风险,注册公司最好量力而为。
四、已注册未实缴的公司5种方式解决
缴足、减资、股权转让、股权回购、注销这五种方式,根据公司情况可选一种,也可打组合拳。
五、横向否认人格
同一个老板名下A、B两个公司,若A公司欠债,B公司也有责任帮忙还,今后通过另外注册公司逃债,不管用了。
六、股东查账权扩大
无论大小股东,不仅能查财务报表,还能查原始凭证,大股东要注意勿做损害小股东利益之事。
七、法人、董事、监事等高管风险变高
别人让你帮忙当个法人、董监高,不要轻易答应了,因为现在的法律对这些头衔的责任划分很重,不小心有可能要承担经济责任、法律责任
八、股份有限公司有类别股
老板可以通过同股不同权的设计,来保障对企业的控制权。并且股权融资更加灵活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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